如何申请重新工伤鉴定_环球快消息

2023-05-09 12:19:50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

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里面受伤之后,申请了工伤鉴定,但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有些工伤者觉得自己伤得明明比结果中要求的重多了,但申请出来的等级却很低,认为它不太准确想要重新申请,那么,如何申请重新工伤鉴定?找法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如何申请重新鉴定工伤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伤病鉴定办理程序: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市卫生防疫部门作出诊断证明后,企业应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人员鉴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地的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申报鉴定,并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或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进行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1)、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发放受理通知书。

2)、发放:鉴定中心转回鉴定结论后10日内发给企业及职工。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60天,特殊情况90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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